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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阶段实施方案

2011-07-29 23:02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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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阶段实施方案
一、组织自查
8月15-8月22日为企业自查阶段,请各市对属地范围内的无公害农产品获标企业组织自查。
重点对象:种植业:芹菜、韭菜、豇豆、白菜、稻米;养殖业:猪肉、牛肉、羊肉等产品类生产企业。
企业自查内容见附件1。
  二、监督抽查
8月23-30日为监督抽查阶段,由各市组织实施。要求:
1、企业抽查覆盖率不低于上述企业数的20%,需含种植、畜牧。监督抽查内容见附件2
2、批发市场(超市),重点批发市场与大型超市,每市不低于5家单位。检查内容见附件3。
上述综合检查用表格附件1、2、3请留存好,以便部中心督查时备查。
三、总结
9月1-5日为总结阶段,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、违规进行处理,总结并巩固综合检查成效,提出完善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。
1、填写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情况统计表(附件4)
2、形成总结资料,主要内容包括:
本地区本次综合检查总结;无公害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经验;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总体现状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以及工作机构管理运行情况等
总结材料、附件4请于9月6日前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。联系方式:曹爱兵,025-86263628,caoaibing1976@263.net
四、中心督查阶段
9月下旬作好迎接部中心督查的准备工作,请各市分别选择一个无公害种植业企业、一个无公害养殖业企业、一个批发市场的典型接受督查。
 

电话:0515-83254998

传真:0515-832527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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